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,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教育部、中国教科文卫工会全国委员会制定了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请各分工会、直属工会小组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《规范》,对照《规范》及其它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,充分利用各类平台,采取各类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师德教育活动,用良好的职业道德引领广大教师高标准履行教书育人职责,保证《规范》的贯彻落实。
希望全校广大教职工按照《规范》要求,发扬敬业精神、奉献精神、求实精神,努力提高育人水平与业务技能,塑造公司的良好师德风范。